一是净化执法队伍。对因工作调整不再从事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官方兽医取消其官方兽医资格,对有失职、渎职行为但又拒不改正或者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官方兽医撤销其任职资格并调离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岗位;二是明确岗位职责。通过科学设定执法岗位、合理分配执法人员以及明确岗位责任,建立目标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三是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检疫规程检疫出证,加强对定点屠宰场入场动物的查证验物,强化养殖场日常监管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加强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确保电子出具检疫证明规范有效。目前已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83人次,执法车辆395车次,检查养殖场493个,发放宣传资料10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