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开展河湖及周边环境清理整治攻坚月、河湖大排查大整治等行动,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组织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对乡镇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提升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效能。同时,通过“行政+司法”联动、“人防+技防”监管等信息技术加强监控预警,及时发现制止新出现“四乱”苗头性问题,推动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事中管控转变。截至目前,共发现乱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秸秆等问题208个,均已整治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