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集中+分散”经营模式,鼓励有资质的经营单位和零散流动商贩,利用固定场地、城市道路两侧空闲地发展夜市经济。同时,明确经营区域、经营时限、经营种类,加强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理占道经营、噪音扰民等违规行为,引导商贩遵守经营秩序,保持环境卫生。5月份以来,设置滨河假日广场等集中经营场地3处;在经贸城步行街及两侧等4条城市道路两侧设摊位约200个。经营种类涉及大型游乐设施、小型游乐设施、小吃、手工艺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