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工作自9月1日开始至12月28日结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00元。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纳入监测范围且风险未消除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给予90%定额资助;对其他脱贫人口、二级及以上重度残疾给予60%定额资助。困难群众具有多重特殊身份属性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参保资助,不进行重复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