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咨询滦平县安纯沟门镇危房改造相关问题 |
| 留言内容: | 想咨询关于农村危房改造的相关信息(申请对象,房屋标准,限制条件等),以及有无具体通知文件。 |
| 留言时间: | 2026-09-07 |
| 办理意见: | 网友您好,现就您关于安纯沟门镇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的留言答复如下: 1.申请对象: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未享受活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然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2.房屋标准:房屋经住建局鉴定为C级(修缮)、D级(重建)危房方可申报; 3.限制条件: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可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支持范围,根据房屋危险程度和农户改造意愿选择加固改造、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等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对于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已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的农村低收入家庭,不列为农村房屋改造对象。 4.政策文件:现行执行《滦平县关于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可在村委会或安纯沟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进行查阅。 如果还有其他疑问,可联系安纯沟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联系电话:0314-8921303。 |
| 办理单位: | 滦平县人民政府 |
| 办理时间: | 2026-0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