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县人社局2018年建筑领域“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18-07-23       发布机构:人社局          字体:[  ]

体裁分类:总结信息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文号:       索引号:000962058/2019-01048

  按照局年初制定的2018年 "双随机" 抽查工作计划要求,开展全县建筑领域 "双随机" 抽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联合抽查对象及比例
  (一)抽查对象
  按照 "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监管系统软件" 随机抽取已成立具有建筑资质的企业。
  (二)抽查比例
  按照2018年 "双随机" 抽查计划安排,均衡开展的原则,7至10月份开展 "双随机" 建筑领域 "双随机" 抽查工作。随机抽查比例:企业随机抽取20%抽取。
   二、抽查时间
  2018年8月1日至10月19日。
  三、抽查内容
  1、职工工伤保险申报及缴纳情况。
  2、禁止使用童工情况。
  四、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统一抽取检查对象名单,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 "双随机" 抽查工作。
  2.办公室负责此次抽查车辆安排及后勤保障工作。
  3.法规股负责此次抽查全程监督工作。 
  (二)结果公示
  1.抽查结果公示路径。抽查检查工作结束后,按照 "谁检查、谁录入" 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系统,向社会公示。
  2.抽查结果公示时限。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已实施检查但未进行公示的,视为未完成抽查检查。
  ()抽查结果后续处理。
  1.检查中发现其他违法线索的,应当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抽查检查结果的公示只针对检查行为本身,后续对检查对象作出的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结果信息应按照规定程序另行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双随机" 抽查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一项重大部署,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对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提升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搞好协调配合。 "双随机" 联合抽查工作,涉及业务和职能机构多,工作流程复杂,要充分整合执法资源,加强 "双随机" 抽查的人员、经费、车辆等保障,实现一次性完成对被抽查对象的检查,避免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必要的干扰,依法按规定时限完成抽查任务。
  (三)加强监管整改。对 "双随机" 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及时开展整改回访,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同时,结合 "双随机" 抽查工作,推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惩戒、黑名单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有关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机制。
 
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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