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滦平县税务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发布时间: 2024-12-23       发布机构:税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基层政务公开目录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swjswjswj/1584340714753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查阅、利用政府信息,根据国务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

一、机构概况

(一)公开事项:机构设置

公开内容:内设机构及机构负责人姓名信息

公开时限:信息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人事教育股

(二)公开事项:主要职能

公开内容:机构职能

公开时限:信息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 人事教育股

(三)公开事项:领导简介

公开内容:局领导照片、简介、履历、分管工作等

公开时限:信息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 人事教育股

(四)公开事项:行业概况

公开内容:本级概况

公开时限:信息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办公室

(五)公开事项:联系方式

公开内容:地址、邮编、电话等

公开时限:信息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办公室、纳税服务股

二、工作动态

(六)公开事项:税务要闻

公开内容:局领导重要活动、重要会议、税收新闻等新闻报道

公开时限:及时发布,持续开展

公开方式: 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

责任主体:办公室

(七)公开事项:通知公告

公开内容:税务要闻外的其他局内非政策类通知公告

公开时限:及时发布,持续开展

公开方式: 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各单位

三、政策法规

(八)公开事项:政策文件

公开内容:税务部门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促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的税收政策措施,特别是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

公开时限:政策出台后的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办税服务厅等

责任主体:各部门

(九)公开事项:税收条约

公开内容:多边税收条约、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税收情报交换协定等国际税收协定

公开时限:协定签署后的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税政一股

(十)公开事项:个案批复

公开内容:税收个案批复类文件

公开时限:批复作出之日起30日内

公开方式:国家税务总局滦平县税务局网站

责任主体:具体作出税收个案批复的部门

(十一)公开事项:政策落实

公开内容:重大政策特别是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等贯彻落实情况;督查税收政策落实情况等

公开时限:持续开展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

责任主体:办公室、法制股牵头,各部门配合

(十二)公开事项:政策清理

公开内容:形成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发布政策清理文件

公开时限:及时发布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法制股及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部门

四、新闻发布

(十三)公开事项:新闻发布会

公开内容:新闻通报会、通气会、发布会等消息成实录;对重大涉税舆情的回应等

公开时限:发布会结束后及时发布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

责任主体:办公室牵头,各部门配合

五、政策解读

(十四)公开事项:文件解读

公开内容:对政策文件的官方解读

公开时限:及时发布、持续开展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文件制定部门

(十五)公开事项:答记者问

公开内容:就重要政策文件或与纳税人相关的政策发布回答记者提问

公开时限:及时发布、持续开展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办公室牵头,各部门配合

(十六)公开事项:在线访谈

公开内容:围绕重大税收政策及其落实情况开展的在线访谈实录和消息

公开时限:及时发布、持续开展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办公室牵头,各部门配合

(十七)公开事项:图解税收

公开内容:对税收政策和落实情况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形成的示意图、动漫、漫画等

公开时限:及时发布、持续开展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新媒体等

责任主体:办公室牵头,各部门配合

(十八)公开事项:解读专题

公开内容:对税收政策的分类专题解读

公开时限:及时发布、持续开展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专题设置部门

六、纳税服务

(十九)公开事项:纳税人权利义务

公开内容: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

公开时限:及时更新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纳税服务股

(二十)公开事项: A级纳税人名单

公开内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

公开时限:按年度定期发布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办税服务厅等

责任主体:纳税服务股

(二十一)公开事项:办税指南

公开内容:办税指南、办税地图、办税日历

公开时限:持续开展,及时更新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纳税服务股、征收管理股

(二十二)公开事项:涉税查询

公开内容:发票信息、退税率等

公开时限:持续开展、及时更新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征收管理股、税政一股等相关部门

(二十三)公开事项:网上办税

公开内容:网上办税流程和端口链接

公开时报:及时更新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征收管理股

(二十四)公开事项:纳税咨询

公开内容:智能咨询链接和问题答复

公开时限:及时更新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纳税服务股

(二十五)公开事项:表证单书下载

公开内容:办税有关的表证单书

公开时限:及时更新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征收管理股

(二十六)公开事项:软件下载

公开内容:办税有关的软件工具

公开时限:及时更新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各相关部门

七、行政执法

(二十七)公开事项:权责清单

公开内容:国家税务总局滦平县税务局基础权责清单

公开时限:按照总局安排及时更新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法制股

(二十八)公开事项:行政许可

公开内容:税务行政许可目录及指南:税务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申请书示范文本和服务指南等;行政许可决定

公开时限:及时更新,行政许可决定要在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纳税服务股、法制股及其他相关股室

(二十九)公开事项:“双随机、一公开”

公开内容:税务稽查随机抽查的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事项清单

公开时限:及时更新、持续开展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征收管理股

八、征管改革

(三十二)公开事项:征管体制改革措施

公开内容:《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内容及相关改革措施文件

公开时限:及时更新、持续开展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办公室牵头,各部门配合

(三十三)公开事项:改革措施落实情况

公开内容:有关改革措施的落实情况

公开时限:及时更新,持续开展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办公室牵头,各部门配合

九、税收统计

(三十四)公开事项:税收统计

公开内容: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情况统计

公开时限:定期发布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收入核算股牵头,相关业务部门配合

十、自身建设

(三十五)公开事项:人事教育

公开内容:人事任免信息,公务员考录信息、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教育培训信息等

公开时限:及时发布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人事教育股

(三十六)公开事项:政府采购

公开内容:政府采购制度、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等

公开时限: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财务管理股

十一、公众参与

(三十七)公开事项:人大建议复文公开

公开内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办理复文

公开时限:局领导签发后的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责任主体:办公室牵头,承办股室配合

(三十八)公开事项:政协提案复文公开

公开内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提案办理复文

公开时限:局领导签发后的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责任主体:办公室牵头,承办股室配合

(三十九)公开事项:决策意见建议征集

公开内容: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

采用情况

公开时限:持续开展,及时发布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税收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

(四十)公开事项:微信

公开内容:政务微信链接

公开时限:持续开展,及时发布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办公室

(四十一)公开事项:微博

公开内容:政务微博链接

公开时限:持续开展,及时发布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办公室

十二、社会监督

(四十二)公开事项:局长信箱

公开内容:局长信箱渠道

公开时限:持续开展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办公室

(四十三)公开事项:税收违法行为检举

公开内容:检举渠道

公开时限:持续开展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征收管理股

(四十四)公开事项:税务干部违纪举报

公开内容:举报渠道

公开时限:持续开展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纪检组

(四十五)公开事项:纳税服务投诉

公开内容:投诉渠道

公开时限:持续开展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纳税服务股

(四十六)公开事项: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公开内容:投诉渠道

公开时限:持续开展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办公室

(四十七)公开事项:年度法治报告

公开内容:每年的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公开时限:每年4月1日前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法制股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四十八)公开事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公开内容:每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公开时限:每年1月31日前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办公室

十四、网站监管年度报表

(四十九)公开事项:年度网站监管年度报表

公开内容:每年的网站监管年度报表

公开时限:每年1月31日前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办公室

十五、其他信息

(五十)公开事项:其他信息

公开内容: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形成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各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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