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滦平县税务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发布时间: 2024-12-23 发布机构:税务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基层政务公开目录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swjswjswj/1584340714753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查阅、利用政府信息,根据国务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
一、机构概况
(一)公开事项:机构设置
公开内容:内设机构及机构负责人姓名信息
公开时限:信息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人事教育股
(二)公开事项:主要职能
公开内容:机构职能
公开时限:信息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 人事教育股
(三)公开事项:领导简介
公开内容:局领导照片、简介、履历、分管工作等
公开时限:信息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 人事教育股
(四)公开事项:行业概况
公开内容:本级概况
公开时限:信息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办公室
(五)公开事项:联系方式
公开内容:地址、邮编、电话等
公开时限:信息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办公室、纳税服务股
二、工作动态
(六)公开事项:税务要闻
公开内容:局领导重要活动、重要会议、税收新闻等新闻报道
公开时限:及时发布,持续开展
公开方式: 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
责任主体:办公室
(七)公开事项:通知公告
公开内容:税务要闻外的其他局内非政策类通知公告
公开时限:及时发布,持续开展
公开方式: 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各单位
三、政策法规
(八)公开事项:政策文件
公开内容:税务部门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促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的税收政策措施,特别是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
公开时限:政策出台后的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办税服务厅等
责任主体:各部门
(九)公开事项:税收条约
公开内容:多边税收条约、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税收情报交换协定等国际税收协定
公开时限:协定签署后的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税政一股
(十)公开事项:个案批复
公开内容:税收个案批复类文件
公开时限:批复作出之日起30日内
公开方式:国家税务总局滦平县税务局网站
责任主体:具体作出税收个案批复的部门
(十一)公开事项:政策落实
公开内容:重大政策特别是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等贯彻落实情况;督查税收政策落实情况等
公开时限:持续开展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
责任主体:办公室、法制股牵头,各部门配合
(十二)公开事项:政策清理
公开内容:形成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发布政策清理文件
公开时限:及时发布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法制股及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部门
四、新闻发布
(十三)公开事项:新闻发布会
公开内容:新闻通报会、通气会、发布会等消息成实录;对重大涉税舆情的回应等
公开时限:发布会结束后及时发布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
责任主体:办公室牵头,各部门配合
五、政策解读
(十四)公开事项:文件解读
公开内容:对政策文件的官方解读
公开时限:及时发布、持续开展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文件制定部门
(十五)公开事项:答记者问
公开内容:就重要政策文件或与纳税人相关的政策发布回答记者提问
公开时限:及时发布、持续开展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办公室牵头,各部门配合
(十六)公开事项:在线访谈
公开内容:围绕重大税收政策及其落实情况开展的在线访谈实录和消息
公开时限:及时发布、持续开展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办公室牵头,各部门配合
(十七)公开事项:图解税收
公开内容:对税收政策和落实情况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形成的示意图、动漫、漫画等
公开时限:及时发布、持续开展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新媒体等
责任主体:办公室牵头,各部门配合
(十八)公开事项:解读专题
公开内容:对税收政策的分类专题解读
公开时限:及时发布、持续开展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专题设置部门
六、纳税服务
(十九)公开事项:纳税人权利义务
公开内容: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
公开时限:及时更新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纳税服务股
(二十)公开事项: A级纳税人名单
公开内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
公开时限:按年度定期发布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办税服务厅等
责任主体:纳税服务股
(二十一)公开事项:办税指南
公开内容:办税指南、办税地图、办税日历
公开时限:持续开展,及时更新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纳税服务股、征收管理股
(二十二)公开事项:涉税查询
公开内容:发票信息、退税率等
公开时限:持续开展、及时更新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征收管理股、税政一股等相关部门
(二十三)公开事项:网上办税
公开内容:网上办税流程和端口链接
公开时报:及时更新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征收管理股
(二十四)公开事项:纳税咨询
公开内容:智能咨询链接和问题答复
公开时限:及时更新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纳税服务股
(二十五)公开事项:表证单书下载
公开内容:办税有关的表证单书
公开时限:及时更新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征收管理股
(二十六)公开事项:软件下载
公开内容:办税有关的软件工具
公开时限:及时更新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各相关部门
七、行政执法
(二十七)公开事项:权责清单
公开内容:国家税务总局滦平县税务局基础权责清单
公开时限:按照总局安排及时更新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法制股
(二十八)公开事项:行政许可
公开内容:税务行政许可目录及指南:税务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申请书示范文本和服务指南等;行政许可决定
公开时限:及时更新,行政许可决定要在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纳税服务股、法制股及其他相关股室
(二十九)公开事项:“双随机、一公开”
公开内容:税务稽查随机抽查的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事项清单
公开时限:及时更新、持续开展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征收管理股
八、征管改革
(三十二)公开事项:征管体制改革措施
公开内容:《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内容及相关改革措施文件
公开时限:及时更新、持续开展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办公室牵头,各部门配合
(三十三)公开事项:改革措施落实情况
公开内容:有关改革措施的落实情况
公开时限:及时更新,持续开展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办公室牵头,各部门配合
九、税收统计
(三十四)公开事项:税收统计
公开内容: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情况统计
公开时限:定期发布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收入核算股牵头,相关业务部门配合
十、自身建设
(三十五)公开事项:人事教育
公开内容:人事任免信息,公务员考录信息、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教育培训信息等
公开时限:及时发布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人事教育股
(三十六)公开事项:政府采购
公开内容:政府采购制度、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等
公开时限: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财务管理股
十一、公众参与
(三十七)公开事项:人大建议复文公开
公开内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办理复文
公开时限:局领导签发后的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责任主体:办公室牵头,承办股室配合
(三十八)公开事项:政协提案复文公开
公开内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提案办理复文
公开时限:局领导签发后的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责任主体:办公室牵头,承办股室配合
(三十九)公开事项:决策意见建议征集
公开内容: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
采用情况
公开时限:持续开展,及时发布
公开方式: 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税收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
(四十)公开事项:微信
公开内容:政务微信链接
公开时限:持续开展,及时发布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办公室
(四十一)公开事项:微博
公开内容:政务微博链接
公开时限:持续开展,及时发布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办公室
十二、社会监督
(四十二)公开事项:局长信箱
公开内容:局长信箱渠道
公开时限:持续开展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办公室
(四十三)公开事项:税收违法行为检举
公开内容:检举渠道
公开时限:持续开展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征收管理股
(四十四)公开事项:税务干部违纪举报
公开内容:举报渠道
公开时限:持续开展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纪检组
(四十五)公开事项:纳税服务投诉
公开内容:投诉渠道
公开时限:持续开展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纳税服务股
(四十六)公开事项: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公开内容:投诉渠道
公开时限:持续开展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办公室
(四十七)公开事项:年度法治报告
公开内容:每年的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公开时限:每年4月1日前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法制股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四十八)公开事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公开内容:每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公开时限:每年1月31日前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办公室
十四、网站监管年度报表
(四十九)公开事项:年度网站监管年度报表
公开内容:每年的网站监管年度报表
公开时限:每年1月31日前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办公室
十五、其他信息
(五十)公开事项:其他信息
公开内容: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形成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主体:各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