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县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 2020-03-17       发布机构:气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qxj/1584432655246

滦平县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气象局编制了《滦平县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分类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科室、下属单位、办公地点、工作规则、联系方式等涉及机构情况的信息;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其他文件;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产业政策;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时所需要提交的全部资料及办理情况;行政处罚、行政监管、行政确认等有关行政执法的依据以及办理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的程序、期限、申请行政复议、赔偿所需要提交的全部资料及办理情况;其它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含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发生和处置等情况;政务活动、重大事项、应急管理以及采购招标、公告公示等信息;人事任免、干部公选、招考录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以及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或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气象局及其部门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三)不公开的信息依照《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公开。

二、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单位、类别、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公开范围、公开程序、责任部门等要素。

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县气象局申请获取相关信息。县气象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四、根据实际情况,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区分处理的,应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五、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交的申请涉及第三方权益时,须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其办理时限不包括在第三条所规定的答复期限内。

六、依申请提供信息,除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上缴财政外,不收取其他费用,也不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信息。

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通信地址: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气象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068250

电话号码:0314-8582266
  投诉举报电话:0314-8583181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真:0314-8583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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