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县关于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1-07-03 发布机构:财政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财政财务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czj/1625362740277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1〕61号)、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1年中央财政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冀财农〔2021〕61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家对做好此次补贴工作的部署和《河北省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冀财规〔2020〕14 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财政部门联合农业农村部门制定了我县实施方案。现将《滦平县关于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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