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发布时间: 2021-06-08 发布机构:住建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行政处罚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zjj/1626065693123
滦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违法事实 | 依据 | 内容 | 下达日期 | 作出机关 |
1 | 恒大地产集团滦平有限公司 | 该单位建设的“恒大长城小镇项目一期儿童反斗城工程”未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擅自施工、未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修正)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修正)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二)项及《滦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建筑市场类)》 | 单位罚款:人民币200000元 | 2021年6月3日 | 滦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