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县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2-15 发布机构:民政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文号: 索引号:mzjmzj/164489190186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根据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和部署,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更新政府公开信息,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现公布2021年度滦平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民政局是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公权力大的部门之一。在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根据各股室职能划分,明确、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等内容,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做好职能范围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及时依法公开。截至2021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的发展,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的发展,基本满足了社会对民政部门公开的需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我局班子成员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文件精神,落实部署相关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领导小组,明确具体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落实政务公开管理责任制,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业务科室及负责人具体抓,继续保持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完善机制,规范管理。建立健全了以各股室提供信息为基础,办公室牵头汇总的信息收集程序和公文办理与政府信息公开同步的工作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以制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发展,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明确重点,增强效果。为落实公开办事制度,我局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进行公开,确实保证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真正收到实效。一是将最低生活保障服务、殡葬管理服务、收养登记服务、婚姻登记服务等民政主要对外管理服务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提供资料、收费标准、办事地点、经办人、联系电话等,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查询。二是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及时完善平台及制度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信息内容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信息内容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 | 2 |
行政强制 | 0 | 0 |
信息内容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信息内容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群众的需求,我们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人少,事务繁杂,信息更新量还不够大。
(二)整改措施
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按照政务公开制度要求,加大公开力度,重点做好重点事项公开工作;
二是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使其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三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单位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下属单位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