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县发展和改革局、滦平县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降低疾控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4-18 发布机构:发改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通知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fgj/1650272976564
现将《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降低疾控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转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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