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县应急管理局保留证明事项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

发布时间: 2022-06-10       发布机构:应急管理局          字体:[  ]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yjglj/1654849902170

滦平县应急管理局保留证明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用途

设定依据

索证部门

出具部门

备注

法律

法规

国务院决定

规章等程序性规定

94

个人健康证明

特种作业操作证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80 号令,2015 年 2月26日修改) 第四条、第十六条

县应急管理部门

社区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


 

 

滦平县应急管理局第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用途

设定依据

索证部门

出具部门

备注

法律

法规

国务院决定

规章等程序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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