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县应急管理局保留证明事项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
发布时间: 2022-06-10 发布机构:应急管理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yjglj/1654849902170
滦平县应急管理局保留证明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用途 | 设定依据 | 索证部门 | 出具部门 | 备注 | |||
法律 | 法规 | 国务院决定 | 规章等程序性规定 | ||||||
94 | 个人健康证明 | 特种作业操作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 |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80 号令,2015 年 2月26日修改) 第四条、第十六条 | 县应急管理部门 | 社区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 |
滦平县应急管理局第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用途 | 设定依据 | 索证部门 | 出具部门 | 备注 | |||
法律 | 法规 | 国务院决定 | 规章等程序性规定 |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