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县发展和改革局转发河北省发改委《关于阶段性降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成本的通知》的通知(冀发改能价[2022]812号)
发布时间: 2022-06-30 发布机构:发改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通知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fgj/1656577201828
滦平县发展和改革局转发河北省发改委《关于阶段性降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成本的通知》的通知(冀发改能价[2022]812号),详见附件:
转发河北省发改委《关于阶段性降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成本的通知》的通知(冀发改能价[2022]81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