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滦平一中招聘岗位部分报考条件的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7-01       发布机构:人社局          字体:[  ]

体裁分类:招考招录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文号:       索引号:rsj/1656641930748

关于调整滦平一中招聘岗位部分报考条件的补充公告

根据省人社厅、教育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2167号)文件要求,经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现就招聘岗位部分报考条件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将《滦平一中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的“其他条件”第“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调整为“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报名应聘;被聘用的考生,在订立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0314-8581227/8584227

 

       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1


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