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承德市十五届二次会议第05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2-06-28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zfb/1665993116041
滦政提字(2022)第9号 A 类
是否同意公开:是
对政协承德市十五届 二次会议
第 059号 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褚瑞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提倡依法文明饲养犬只”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提倡文明养犬。我县高度重视文明养犬工作,坚持把文明养犬和流浪狗治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通过发放宣传纸、张贴横幅等多种方式,及时劝导、教育和引导宠物饲养者文明养犬,截至目前,共计开展规范养犬宣传活动12次,积极宣传《承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让养犬人知法、懂法,规范养犬行为,依法养犬。
二是加强犬只管理。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市场、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采取定期检查和日常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范围内影响人民生产生活,威胁人身安全的流浪狗、疯狗进行抓捕,有效防止犬只伤人事件,截至目前,全县未发生犬只伤人事件。
三是设立临时收容所。在滦平镇马蹄沟设立了临时收容所。鼓励爱犬人士参与流浪犬治理和管理,集中收容流浪犬。加强犬只免疫接种工作,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积极指导有条件、有意愿的单位和个人前往动物诊疗机构做好免疫接种。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动物诊疗机构的监管,确保疫苗质量符合要求,并适时开展狂犬病疫苗免疫接种的宣传工作。
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8日
领导签发:安国生
联系人及电话:杨率 8580861
抄报: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