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发布时间: 2022-10-20 发布机构:住建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行政处罚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zjj/1666235943870
滦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违法事实 | 依据 | 内容 | 下达日期 | 作出机关 |
1 | 承德阿那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承德阿那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五道梁承德阿那亚音乐厅项目”存在未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擅自施工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1号修正)第十二条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1号修正)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及《滦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建筑市场类)》的规定 | 罚款:100000元 | 2022年10月14日 | 滦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