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发布时间: 2022-10-27 发布机构:住建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行政处罚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zjj/1666839680437
滦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违法事实 | 依据 | 内容 | 下达日期 | 作出机关 |
1 | 中建腾宇建设有限公司 | 中建腾宇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海德华府一期项目工程”1#塔式起重机基础距基坑边缘的水平距离小于安全距离,存在虽根据周围环境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但防护措施不严密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三十条第一项及《滦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建筑市场类)》的规定 | 罚款:5000元 | 2022年10月24日 | 滦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