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荣获“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称号
发布时间: 2023-05-10 发布机构:教体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基层动态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文号: 索引号:jtj/1683710787146
5月10日,在北京召开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表彰大会暨2023年国家语委全体委员会议上,授予178个单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称号,294名个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称号。河北省共6个单位、全市仅我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获此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