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3-05-14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食品药品监管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scjgj/1684294603747
滦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按照国家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规定,现将我县食品安全抽检发现的8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香蕉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香蕉。被抽样单位:滦平县滦平镇原鑫超市。购进单位:滦平县滦平镇永宝水果店。购进日期:2023-3-10 。规格型号:散装。不合格项目:噻虫胺。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滦平县滦平镇原鑫超市向供货方索取了该批次香蕉的产地证明、供货方《营业执照》、《食品小摊点备案卡》、票据及相关资质,滦平县滦平镇原鑫超市负责人朱立华履行了食品进货查验义务,而且当事人并不知其购进的香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对滦平县原鑫超市免于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书编号:冀市监承处不罚〔2023〕13082423000035号
二、尖椒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尖椒。被抽样单位:滦平县滦平镇柏全蔬菜批发店。购进单位:凌源市宏达蔬菜批发部。购进日期:2023-3-12 。规格型号:散装。不合格项目:毒死蜱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滦平县滦平镇柏全蔬菜批发店向供货方索取了该批次尖椒的产地证明、供货方《营业执照》、《食品小摊点备案卡》、票据及相关资质,滦平县滦平镇柏全蔬菜批发店负责人王海侠履行了食品进货查验义务,而且当事人并不知其购进的尖椒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对滦平县滦平县柏全蔬菜批发店免于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书编号:冀市监承不罚〔2023〕13082423000036号
三、鲜粉条(细)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鲜粉条(细)。被抽样单位:滦平县中兴路街道尚川味火锅店(胡青贵)。购进单位:滦平县滦平镇思波食品加工部。购进日期:2023-02-18 。规格型号:散装。不合格项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滦平县中兴路街道尚川味火锅店向供货方索取了该批次鲜粉条(细)的供货方《营业执照》、微信购货票据,《食品小作坊备案证》是在2023年3月3日收到检验报告后索取的、2023年2月8日抽检期间无《食品小作坊备案证》采购的鲜粉条(细),未尽到进货查验义务,采购了无生产许可证食品原料(鲜粉条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83.6“违法经营的食品原料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5000元以上1.85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决定对该当事人给予:1、没收违法所得陆拾伍元整(65.00元);2、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处罚决定书编号:冀市监承处〔2023〕1308242023000059号。
四、韭菜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韭菜。被抽样单位:滦平县滦平镇平贺烧烤店。购进单位:缪国丰(个体)。购进日期:2023年2月8日。规格型号:散装。不合格项目:腐霉利。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滦平县滦平镇平贺烧烤店向供货方索取了该批次韭菜的供货方《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票据及产地证明,履行了食品进货查验义务,而且当事人并不知其购进的韭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对滦平县滦平镇平贺烧烤店免于行政处罚。
不予处罚决定书编号:滦市监不罚〔2023〕1号。
五、螺丝椒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螺丝椒。被抽样单位:滦平县翠清人饭店。购进单位:滦平县中兴路街道亚军蔬菜门市。购进日期:2023年2月7日。规格型号:散装。不合格项目:噻虫胺。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滦平县翠清人饭店向供货方索取了该批次螺丝椒的供货方《营业执照》、票据及相关资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结果报告单,滦平县翠清人饭店履行了食品进货查验义务,而且当事人并不知其购进的螺丝椒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对滦平县翠清人饭店免于行政处罚。
不予处罚决定书编号:滦市监不罚〔2023〕3号。
六、尖椒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尖椒。被抽样单位:滦平县众强烧烤店。购进单位:滦平县中兴路街道亚军蔬菜门市。购进日期:2023年2月7日。规格型号:散装。不合格项目:噻虫胺。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滦平县众强烧烤店向供货方索取了该批次尖椒的供货方《营业执照》、票据及相关资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结果报告单,滦平县众强烧烤店履行了食品进货查验义务,而且当事人并不知其购进的尖椒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对滦平县众强烧烤店免于行政处罚。
不予处罚决定书编号:滦市监不罚〔2023〕4号。
七、鲈鱼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鲈鱼。被抽样单位:滦平县鲜之润海鲜食品超市。购进单位:北京林行商贸有限公司。购进日期:2023-3-10 。规格型号:散装。不合格项目:恩诺沙星。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滦平县鲜之润海鲜食品超市向供货方索取了该批次鲈鱼的供货清单、供货方《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相关资质,滦平县鲜之润海鲜食品超市负责人关利履行了食品进货查验义务,不知道所采购的鲈鱼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能够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对滦平县鲜之润海鲜食品超市免于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书编号:冀市监承不罚〔2023〕13082423000033 号
八、猪前腿肉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猪前腿肉。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承德二商大红门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3年3月3日。规格型号:计量销售。不合格项目:恩诺沙星。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承德二商大红门肉类食品有限公司,不属于我局管辖。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 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已将该违法线索移送滦平县农业农村局处理,目前该单位正在办理中。
《案件移送函》编号:滦市监抽案移〔2023〕 2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