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县2023年度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工作推进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3-06-29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zfb/1695362842924
《滦平县2023年度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工作
推进方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作为减污降碳的重要抓手,推进集中供暖、电代煤、生物质取暖等多元化改造,为推动“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实现我县“十四五”期间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确保群众安全、温暖、清洁过冬,制订此工作推进方案。
二、实施步骤
1.确村确户。对本辖区清洁取暖用户进行摸底,确村确户,建立精准确户台账。
2.组织采购。按照“统一组织、统一标准、统一采购”的原则,通过招标采购,购置符合质量要求的生物质炉具、燃料。
3.推进实施。完成炉具设备安装、调试,完成燃料配送,对燃料、炉具进行抽验检测,保证质量。
4.组织验收。按要求进行验收组档,汇编清洁取暖项目绩效考核资料。
三、补贴标准
1.生物质炉具:实行一户一炉,生物质水暖炉中央财政最高补贴价格不超过3300元/户。
2.生物质燃料:按照每户每采暖季生物质用量给予梯度补贴,普通取暖户购买3吨(含)以内按500元/吨补贴,3—5吨(含)按250元/吨补贴,每户每采暖季最高补贴生物质用量不超过5吨,根据农户实际用量据实补贴,补贴费用由县财政承担,超过5吨的部分按原价购买,政府不予补贴;建档立卡脱贫户、五保户、低保户购买3吨(含)以内按700元/吨补助,3吨至5吨(含)按450元/吨补助。每户每采暖季最高补贴生物质用量不超过5吨,根据农户实际用量据实补贴,补贴费用由县财政承担,超过5吨的部分按原价购买,政府不予补贴。
三、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保障、能源保障、资金和绩效保障、制度保障,严格督导问责。由县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县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推进工作,各工作专班按照职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建设主体责任和项目实施主体责任,保障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