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生态环境局滦平县分局 关于滦平县骥腾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尾矿选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3-22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分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基层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sthjfj/171107215505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4-8581284(行政审批大厅)、0314-8586786(监督管理审批股)

    真:0314-8581267

通讯地址: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北山新区环境保护局

    编:06825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

影响

评价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公示日期

1

滦平县骥腾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尾矿选砂项目

滦平县红旗镇塔子沟村骥腾选厂内部

滦平县骥腾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承德升泰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358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设计年产砂子110万吨,产品规格分别为 1.6mm-2.2mm 细砂和 0.7mm-1.5mm特细砂。

1、砂子库房全封闭,装卸物料全部在库房内进行,库房内设水喷淋装置;厂区运输道路硬化,路面及时清扫、定期洒水、运输车辆用苫布进行遮盖,定时冲洗轮胎,保持车胎干净等;厂区绿化硬化。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 7现有和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2、项目过滤机滤下含浆废水经收集后泵入尾矿泵池再泵入尾矿库,经尾矿库沉淀,沉淀后的澄清水再送至选厂高位水池,循环使用回用于生产,禁止外排。

3、项目采取厂房封闭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尾矿砂以矿浆形式泵入现有白云沟尾矿库内。危险废物废润滑油桶和废润滑油集中收集送至骥腾公司新选厂危险废物贮存间内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施工期落实好噪声、污水、固废环境相关防治措施,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排放限值要求。

2024-3-21202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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