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生态环境局滦平县分局 关于滦平来盛建材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0万吨干混砂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3-26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分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基层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sthjfj/171144371945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4-8581284(行政审批大厅)、0314-8586786(监督管理审批股)

 传    真:0314-8581267

 通讯地址: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北山新区滦平县生态环境分局

 邮    编:06825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

影响

评价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公示日期

1

滦平来盛建材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0万吨干混砂浆建设项目

滦平县长山峪镇安子岭村

滦平来盛建材有限公司

承德升泰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滦平县长山峪镇安子岭村,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117度27分6.253秒,40度51分6.504秒。项目总投资5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项目投产运行后,年生产干混砂浆20万吨。

                                                                                     1、烘干机进料仓废气进料仓位置加装软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接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的颗粒物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其他二级标准排放浓度限值。烘干工序、筛分工序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接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高排气筒排放;入料仓废气入料仓位置加装软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接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高排气筒排放;混合搅拌、包装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接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高排气筒排放;水泥罐充料废气、粉煤灰罐充料废气经罐顶部自带除尘器处理后由高排气筒排放。入料仓及混合搅拌工序、水泥罐充料、粉煤灰罐充料、包装工序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中“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颗粒物的浓度限值;烘干工序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中的相关标准同时执行《承德市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承环办[2020]72号)中相关限值要求。建设封闭原料库,对料堆定期洒水降尘,硬化车间地面。物料装卸中降低卸料高度,控制卸料速度、水喷淋抑尘、墙体阻隔的措施以减少粉尘产生。辅材料及成品运输过程产生扬尘通过采取厂区道路硬化、及时清扫、定期洒水、进出厂区冲洗、物料遮盖等措施抑制和减少运输扬尘的产生及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2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生活盥洗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禁止外排。

3、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垫、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尘系统产生的除尘灰回用生产,综合利用。旱厕底泥用作农肥。不合格尾矿砂外售处理。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集中收集后置于防渗危险废物贮存间内,由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定期处理。

5、施工期落实好大气、噪声、污水、固废环境相关防治措施,并严格执行《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0】第1号)、《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18条》相关要求,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扬尘排放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表1扬尘排放浓度限值。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排放限值要求。

 

2024-3-26至2024-4-1

 


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