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滦平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3-12-20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zfb/1713344778958
关于《滦平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滦平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四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3年12月20日以滦平县人民政府〔2023〕60号文件公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现就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一、《滦平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定的背景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高度重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2021年4月,国务院颁布实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我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领域的第一部行政法规。《条例》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原则、范围、定义、体制等方面进行系统规范,并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机制。制定《办法》,对完善我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机制、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必将起到积极作用。
二、《滦平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定的总体把握
重点把握了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坚持对标对表。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领会《条例》各项规定要求,将《条例》各项规定和财政部、河北省有关配套政策要求,全面落实到我县《办法》中,确保我县文件与国家政策精神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注重系统规范。按照《条例》和省厅文件规定,清晰界定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范围,除“行政事业单位占用、使用的国有资产”外,将行政事业单位直接支配的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等国有资产纳入管理范围,明确了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全生命周期管理措施,推动国有资产管理实现全覆盖全链条;三是紧密结合实际。在全面落实《条例》精神和财政部配套政策的同时,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出台的《河北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内容,细化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入等环节的具体规定,结合我县资产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我县的《办法》,增强了《办法》的可操作性。
三、《滦平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定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