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发布时间: 2024-04-22 发布机构:住建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行政处罚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zjj/1718673927413
滦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违法事实 | 依据 | 内容 | 下达日期 | 作出机关 |
1 | 高中需 | 高中需装修的“05鑫港小区某房屋”,过程中存在擅自变动主体结构的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 | 个人罚款: 60000元 | 2024年4月15日 | 滦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