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第六期)
发布时间: 2024-12-24 发布机构:市场监管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scjgj/1735202124471
滦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第六期)
按照国家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规定,现将我县食品安全抽检发现的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青椒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青椒。被抽样单位:滦平县中兴路街道果篮子综合商店。购进单位:滦平县姚猛蔬菜店。购进日期:2024年11月13日 。规格型号:计量称重。不合格项目: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滦平县中兴路街道果篮子综合商店向供货方索取了该批次青椒的相关材料,供货方相关资质及购货凭证,滦平县中兴路街道果篮子综合商店履行了食品进货查验义务,而且当事人并不知其购进的青椒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对滦平县中兴路街道果篮子综合商店免于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