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滦平县第一季度城镇集中式供水水质卫生监测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3-10       发布机构:卫健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基层公示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wjj/1741593540719

2025年滦平县第季度

城镇集中式供水水质卫生监测结果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一步推进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与监管,切实履行职责,强化舆论监督,提高公众饮水安全意识,推动全面解决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饮水安全问题,现将我县2025年第季度城镇集中式供水水质监测结果公示如下:

(一)监测范围

根据《承德市集中式供水水质卫生监测信息公示方案》的要求及我县供水特点,滦平县城镇自来水监测1份水源水(大屯水源监测2份出厂水(二水厂出厂水、刘家沟出厂水)和2份末梢水(国税局、水务局)。

(二)监测指标及频次

1.监测指标

根据《承德市集中式供水水质卫生监测信息公示方案》的要求,我县的监测指标为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菌落总数、总大肠菌PH、大肠埃希菌、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铁、锰、铝、铜 、锌、游离余氯合计16项指标。

2.监测频次

每季度监测一次。

(三)检验和评价依据

1、水样的采集、保存和运输要求:水样采集、保存、运输、检测分析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 5749 -2022)进行。

2、评价标准:饮用水水质分析结果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及《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有关规定进行评价。

(四)监测结果

按照要求,第季度共采集集中式供水的水源水1份、出厂水及末梢水各2份,共计5份,合格5份,合格率为100.00%。具体水质监测结果详见附表。


滦平县城镇集中式供水第季度化验结果

监测点名称

菌落总数

cfu/mL

 

总大肠菌群

MPN/100mL

大肠埃希

MPN/100mL

色度

铂钴色度单位

浑浊度

NTU

臭味

 

二氧化氯

mg/L

游离余氯

肉眼可见物

总硬度

mg/L

高锰酸盐指数(O2计)mg/L

mg/L

 

mg/L

 

mg/L

 

mg/L

 

mg/L

 

pH

窟窿山水库水源水

——

——

——

——

——

——

——

——

——

——

——

——

——

——

——

——

——

大屯水源水

未检出

未检出

——

< 5

< 1

0级无异臭异味

——

——

289

——

——

<0.3

<0.1

<0.2

<0.05

7.48

二水厂出厂水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5

1

0级无异臭异味

----

2.22

327

1.2

0.008

<0.3

<0.1

0.2

0.05   

7.18

刘家沟水厂出厂水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5

1

0级无异臭异味

——

0.34

361

1.1

0.008

<0.3

<0.1

0.2

0.05   

6.96

国税局办公楼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5

1

0级无异臭异味

----

1.78

324

1.3

0.008

<0.3

<0.1

0.2

0.05   

7.09

水务局办公楼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5

1

0级无异臭异味

——

0.38

362

1.0

0.008

<0.3

<0.1

0.2

0.05  

7.12

 

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