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滦平县第一季度城镇集中式供水水质卫生监测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3-10 发布机构:卫健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基层公示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wjj/1741593540719
2025年滦平县第一季度
城镇集中式供水水质卫生监测结果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一步推进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与监管,切实履行职责,强化舆论监督,提高公众饮水安全意识,推动全面解决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饮水安全问题,现将我县2025年第一季度城镇集中式供水水质监测结果公示如下:
(一)监测范围
根据《承德市集中式供水水质卫生监测信息公示方案》的要求及我县供水特点,滦平县城镇自来水监测1份水源水(大屯水源水),监测2份出厂水(二水厂出厂水、刘家沟出厂水)和2份末梢水(国税局、水务局)。
(二)监测指标及频次
1.监测指标
根据《承德市集中式供水水质卫生监测信息公示方案》的要求,我县的监测指标为: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PH、大肠埃希菌群、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铁、锰、铝、铜 、锌、游离余氯合计16项指标。
2.监测频次
每季度监测一次。
(三)检验和评价依据
1、水样的采集、保存和运输要求:水样采集、保存、运输、检测分析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 5749 -2022)进行。
2、评价标准:饮用水水质分析结果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及《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有关规定进行评价。
(四)监测结果
按照要求,第一季度共采集集中式供水的水源水1份、出厂水及末梢水各2份,共计5份,合格5份,合格率为100.00%。具体水质监测结果详见附表。 滦平县城镇集中式供水第一季度化验结果 监测点名称 菌落总数 cfu/mL 总大肠菌群 MPN/100mL 大肠埃希 MPN/100mL 色度 铂钴色度单位 浑浊度 NTU 臭味 二氧化氯 mg/L 游离余氯 肉眼可见物 总硬度 mg/L 高锰酸盐指数(O2计)mg/L 铝 mg/L 铁 mg/L 锰 mg/L 铜 mg/L 锌 mg/L pH 窟窿山水库水源水 —— —— —— —— —— —— —— —— —— —— —— —— —— —— —— —— —— 大屯水源水 未检出 未检出 —— < 5 < 1 0级无异臭、异味 —— —— 无 289 —— —— <0.3 <0.1 <0.2 <0.05 7.48 二水厂出厂水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5 ﹤1 0级无异臭、异味 ---- 2.22 无 327 1.2 <0.008 <0.3 <0.1 <0.2 <0.05 7.18 刘家沟水厂出厂水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5 ﹤1 0级无异臭、异味 —— 0.34 无 361 1.1 <0.008 <0.3 <0.1 <0.2 <0.05 6.96 国税局办公楼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5 ﹤1 0级无异臭、异味 ---- 1.78 无 324 1.3 <0.008 <0.3 <0.1 <0.2 <0.05 7.09 水务局办公楼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5 ﹤1 0级无异臭、异味 —— 0.38 无 362 1.0 <0.008 <0.3 <0.1 <0.2 <0.05 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