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3-19 发布机构:住建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zjj/1742347091669
滦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省、市和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要求开展工作,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制度,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和行政执法公示专栏,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法定公开的全部予以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024年度,我局在滦平县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通过电话、网络、通讯软件等方式保证公民能快速了解可公开的政府信息。2024年度,我局共收到依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条,全部在法定时限内给予答复;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2起,驳回行政复议请求1起,维持信息公开答复1起。
(三)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领导,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度体系逐步完善。调整了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落实等具体工作。二是推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进一步调整完善行政权力事项,逐项审核权力依据,并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明确承办机构、追责情形等。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依托滦平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滦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微信公众号,及时、精准的像公众发布政府信息、政策解读、信息公告等信息。同时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积极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知情权,提升政府公信力,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监督作用,领导小组成员履职尽责,定期对我局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向具体负责同志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不断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 | 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8 | 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1 | 1 | 2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干部职工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对政策掌握不够熟悉,业务水平不高;二是主动公开信息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提高,部分信息公开的不及时等。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相关培训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使广大干部职工理解掌握信息公开并积极参与其中;二是加强主动公开力度。充分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滦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众号,不断充实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丰富法定主动公开的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