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4-15 发布机构:市场监管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行政处罚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scjgj/1744697937509
滦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滦市监罚送告〔2025〕2号
中创晟业(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滦平分公司:
本局于2025年4月15日依法对你公司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内容是:利用公司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从事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第二百一十三条“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吊销营业执照。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杨文静、郭冠楠 联系电话:8586280、8584481
联系地址:滦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滦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冀市监承处〔2025〕13082425000009号).pdf
滦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5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