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2025年全县数码产品购新第二批参与主体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4-22       发布机构:发改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基层公示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文号:       索引号:fgj/1745301039682

为做好2025年全市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工作,按照河北省商务厅等5部门印发的《河北省2025年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有关要求,根据市商务局工作安排,现面向全征集数码产品购新第二批参与主体,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5年4月22日—4月25日

二、申报条件

(一)依法注册登记的经营主体

(二)主营含数码产品零售业务,参与活动的数码产品需经品牌商或运营商授权(参与主体的品牌授权需在省信息平台库内),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管理经验和商誉信誉;

(三)能与河北省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信息化平台对接,上传备案参与产品品类、型号、价格等信息,按要求布设或升级改造相关收单机具,并具备完善的进销存订单管理系统和开具电子发票的能力;

(四)自愿参与并具备先行垫付1个月以上的补贴资金能力和及时退回补贴资金的能力,建立完整清晰的活动台账,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活动进行监督、审计,并同意以审计结果作为补贴申请的最终依据;

(五)能按核销和审计的要求,自愿使用第三方服务机构设备或系统上传相关资料,包括消费者信息、电子设备品牌型号、SN码、IMEI码、现场激活照片、产品销售发票等;

(六)线上参与主体能够自营或组织平台商户开展销售业务,具备从事线上销售的合法资质和自有线上平台,自愿通过省信息化平台领取资格券,能够按要求实时传输数据,具备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风险管控能力;

(七)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近两年无重大安全事故。2023年以来参与我省各级政府消费券活动和以旧换新活动无违法违规记录;

(八)参与主体自愿签订承诺书。严格遵守活动相关规定要求,规范经营,配合有关部门严防套补、骗补等行为。参与主体有违规、传播不实信息、不按照统筹安排有序开展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活动的,自愿接受相应惩处并退出参与主体名单;

(九)参与主体要指定专人或组建专业团队负责产品购新补贴工作,做好补贴活动政策宣传,能及时妥善处理好消费者咨询和投诉。参与活动产品应明确标注“享受政府补贴”等相关含义的字样

(十)自愿在政府补贴基础上同步配套促消费措施、叠加让利,为消费者提供更多实惠。

三、申报材料

(一)2025年河北省(承德市)数码产品购新参与主体申请表;

(二)2025年河北省(承德市)数码产品购新参与主体承诺书;

(三)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和银行开户许可证;

(四)数码产品品牌商或运营商授权书原件照片及复印件;

(五)参与主体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及由银行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资信证明)或完税证明(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进销存订单管理系统显示申报单位名称和产品信息的界面截图(可分开提供)

(六)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和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结果的截图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的查询报告;银行出具的征信

证明;

(七)参与主体情况介绍:包含但不限于门店地址面积、在售数码品牌种类、销售网点、财务制度等;营业场所彩色照片2张(内部、外部各1张)或网店(销售平台)截图2张(首页及后台各1张)

(八)企业参与活动工作方案:包括自身促销举措、以旧换

新措施,对骗补、套补等行为的风险管控措施等。

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按申报材料顺序依次装订成册(缺项视为不合格),加盖单位公章(材料整体盖骑缝章)。全套盖章纸质申报材料须扫描PDF电子版(发送邮箱)提交。申报材料不予退回。(纸质材料送至发改局320,邮箱13313381330@163.com,联系方式0314-8582253

四、申报流程

(一)参与申报单位应于2025年4月25日前按要求向注册地所在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并送达申报材料。

(二)参与单位要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县区商务部门对参与主体初审,实地核查申报主体各类硬件软件服务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参与主体上报市商务局

(三)市商务局对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参与主体进行资格复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程序通过承德市商务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参与企业,报省商务厅备案。

(四)市县商务部门对活动参与单位和参加活动商品实施动态管理。在此次征集工作的基础上,市县商务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活动参与企业和参加活动商品的调整和补录工作。

五、相关要求         

(一)承办单位资格有效期与活动政策实施期一致,参与活动企业名单实行动态调整,对不按要求进行宣传、推广,不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存在误导、欺骗消费者,乘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强制捆绑、搭售,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的企业将取消参加活动资格。

(二)如发现参与活动企业利用上述不正当手段骗取、套取补贴资金,将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信用惩戒的规定予以处理,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2025河北省(承德市)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参与主体申请表

2.2025年河北省(承德市)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参与主体承诺书

3.2025年河北省(承德市)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活动

与主体门店清单

 

                            

                            滦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22日

滦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5年全县数码产品购新第二批参与主体征集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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