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表
发布时间: 2025-04-23 发布机构:卫健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基层公示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wjj/1745390884257
滦平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表 | ||||||||||
序号 | 检查主体 (科室) | 检查依据 | 检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检查时间 | 次数 | 是否纳入“双随机、一公开” | 是否联合检查/联合部门 | 备注 |
1 | 医疗卫生监督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处方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 | 医疗卫生 传染病防控 专项检查 | 医院、诊所 | 现场检查 | 2025年全年度 | 1次 | 否 | 否 | |
2 | 公共场所监督科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 | 场所卫生 | 公共场所 | 现场检查 | 2025年全年度 | 1次 | 否 | 否 | |
3 | 公共场所监督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餐饮具消毒卫生 专项检查 | 餐饮具消毒单位 | 现场检查 | 2025年全年度 | 1次 | 否 | 否 | |
4 | 公共场所监督科 | 《消毒管理办法》 | 消毒产品卫生 | 消毒产品经营单位 | 现场检查 | 2025年全年度 | 1次 | 否 | 否 | |
5 | 公共场所监督科 |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 托幼、托育机构卫生、小餐桌 | 托幼、托育机构 | 现场检查 | 2025年全年度 | 1次 | 否 | 否 | |
6 | 公共场所监督科 医疗卫生监督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 |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 公共场所卫生 传染病防控 | 医疗机构 公共场所 | 现场检查 | 5月-7月 | 1次 | 是 | 是、市场局 医保局 | |
7 | 公共场所监督科 |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 学校卫生 | 全县中小学校、 幼儿园 | 现场检查 | 2025年全年度 | 1次 | 否 | 否 | |
8 | 公共场所监督科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 生活饮用水卫生 | 全县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 | 现场检查 | 2025年全年度 | 1次 | 否 | 否 | |
9 | 公共场所监督科 医疗卫生监督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消毒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处方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等 | 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控、公共场所、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餐饮具消毒、职业卫生、放射卫生 | 医疗机构、公共场所、餐饮具消毒单位、学校、接害单位、消毒产品经营单位、全县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 | 现场检查 | 5月-11月 | 1次 | 是 | 否 | |
注:1.检查对象需具体到企业名称; 2.检查方式和检查时间根据工作具体情况填写; 3.如有联合执法的检查项目请标注联合执法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