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王维汉)
发布时间: 2025-06-06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基层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zrzyhghj/1749194946136
王维汉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滦平县滦平镇三地沟门村宅基地对应的证号为32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和证号为滦证字第27032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见《滦平县农村宅基地有偿有期限使用丈量登记表》和《房屋所有证存根》。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凤兰代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