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福民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 2025-07-03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基层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zrzyhghj/1751535029939
遗失声明
张福民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滦平县红旗镇桥头村农宅的宅基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宅基地使用证号:011 240号(见滦平县农村宅基地有偿有期限使用丈量登记表),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宅基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福民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