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生态环境局滦平县分局 关于新华电力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00 兆瓦光伏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7-11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分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基层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sthjfj/175245558618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4-8581284(行政审批大厅)、0314-8586786(监督管理审批股)

 传    真:0314-8581267

 通讯地址: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北山新区滦平县生态环境分局

 邮    编:06825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

影响

评价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公示日期

1

新华电力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00 兆瓦光伏项目

滦平县红旗镇

新华电力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河北大中青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滦平县红旗镇。中心坐标东经117°36′20.057″,北纬41°1057.367,共10个地块;升压站中心坐标东经 117°3844.382,北纬41°649.526,升压站南侧20m为伊逊河。升压站东、北、西 南侧均为空地,距离升压站最近的敏感点为东侧520m红旗村。项目总投资37698.94万元,环保投资427万元。总占地面积200.9734hm2,装机直流侧容量120.37298MWp,交流侧容量100MW,共安装204022590Wp规格的单晶硅N型太阳能双面组件及相关配套设施新建35kV集电线路路径长约35.6km,其中架空集电线路路径长约23km,电缆集电线路路径长约12.6km。架空导线采用JL/G1A-240/30型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两根24OPGW光缆。光伏集电线路按435kV线路接入110kV升压站。

                                                                                     

1.施工期严格执行《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标准》 (DB13/2934-2019)、《2024 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冀建质安函 ﹝2024﹞115 号)本项目施工期应严格执行如下扬尘治理措施等文件要求。施工区周边设置高度不低于 1.8m以上的围挡,封闭施工场地;对堆放料场加盖篷布遮盖,运输沙、石、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物质的车辆必须用篷布封盖严密,严禁洒漏,加强施工期管理等道路定期洒水、及时清扫加大对施工地点的绿化,协调施工季节及避免大面积开挖,开挖填土堆存时遇干燥、大风季节要及时采取洒水等相应的措施。施工期扬尘排放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中表1扬尘排放浓度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高于房顶达标排放。餐饮油烟执行河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808-2023)中“小型”的标准限值要求,同时需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的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要求。

2.施工期施工场设隔油池、沉淀池,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泼洒抑尘,禁止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运营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站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中,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表 1 的标准要求后排入站内集水池,用于抑尘和升压站内的绿化。光伏组件清洗废水落入场区自然蒸发和吸收

3.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建筑物外部采用围档措施,昼间施工限制使用高噪声施工机械施工,夜间(22:00点到600点)禁止施工等相应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32-2011)中的标准要求。运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主变压器器身和油箱增加隔振装置,增加减震垫等。升压站运行期厂界昼、夜间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区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建筑垃圾中的钢筋可以回收利用,其它的混凝土块连同弃渣等可送至专用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生活垃圾应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内,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运营期废旧光伏组件、电气元件、废锂电池暂存于一般固废间,由厂家回收处置;事故废油暂存于事故油池,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及处置;含油抹布、检修废油和废铅蓄电池分类集中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合理处置。5、施工过程中采取严格的水土保护措施以及植被恢复。光伏区和集电线路施工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设置临时占地,跨越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集电线路选择最短穿越距离,采取无害化穿越,靠近生态红线的施工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施工作业禁止对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生物物种、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造成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绿化进行植被恢复。在光伏发电站服务期满后构筑物、设备拆除的场区进行生态恢复工作。

6、严格落实好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对升压站实施分区防渗,着重对事故油、危险废物贮存间实施重点防渗。

 

2025-7-11至2025-7-17


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