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八期
发布时间: 2025-08-08 发布机构:市场监管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scjgj/1755056071098
滦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第八期
按照国家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要求,现将我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3批次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香蕉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香蕉。被抽样单位:汪建龙。购进日期:2025年4月28日 。规格型号:计量称重。不合格项目:“噻虫嗪”和“吡虫啉”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汪建龙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并索取了供货方资质证明,但是当事人不知其购进的香蕉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和第四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冀市监承不罚〔2025〕13082425000065号
二、菜豆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菜豆。被抽样单位:滦平县滦平镇刘四蔬菜门市。购进日期:2025年4月27日。规格型号:计量称重。不合格项目: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滦平县滦平镇刘四蔬菜门市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并索取了供货方资质证明,但是当事人不知其购进的菜豆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冀市监承不罚〔2025〕13082425000066号
三、尖椒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尖椒。被抽样单位:滦平县中兴路街道于二亮蔬菜水果店。购进日期:2025年4月27日。规格型号:计量称重。不合格项目:噻虫胺和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滦平县中兴路街道于二亮蔬菜水果店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并索取了供货方资质证明,但是当事人不知其购进的尖椒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冀市监承不罚〔2025〕130824250000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