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滦平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5-09-16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基层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zrzyhghj/1758006189881
滦平县民政局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滦平县安纯沟门镇项栅子东营村对应的证号为滦国用(2008)第0145号《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面积为15580平方米)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滦平县民政局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