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生态环境局滦平县分局 关于承德宇禾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中央厨房(预制菜)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0-17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分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基层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sthjfj/176109636386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4-8581284(行政审批大厅)、0314-8586786(监督管理审批股)
传 真:0314-8581267
通讯地址: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北山新区滦平县生态环境分局
邮 编:06825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 影响 评价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日期 |
1 | 承德宇禾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中央厨房(预制菜)深加工项目 | 滦平县虎什哈镇西营房村 | 承德宇禾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承德永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选址位于滦平县虎什哈镇西营坊村。中心坐标116度东经59分42.990秒,北纬40度52分36.097秒。项目西北侧6m为正在拆除的猪舍,西侧54m为半虎线,东侧1150m为西红旗村,东北侧940m为西营坊村,东南侧40m为潮河,厂区不占河道范围。总投资1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24445平方米,建筑面积28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农产品中央厨房预制菜深加工专用标准车间。项目一期工程建成后预计年产即食食品300吨、烘烤类糕点500吨,二期工程建成后预计年产速冻食品1000吨、净菜200吨、方便即食粥900吨。三期工程建成冷链仓储及物流中心:建成后储运食品10000吨/年。配套建设一台3t/h生物质锅炉。
| 1、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器+布袋除尘器”治理后,由30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中表1中限值要求。 2、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排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滦平德龙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进水水质要求后,委托滦平德龙污水厂对污水站废水进行抽运处理。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30t/d,设计污水处理工艺为“调节池+气浮机+水解酸化+接触氧化+MBR膜池+消毒”的处理流程进行污水处理工作。 3、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封闭等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开敏感时段,运输车辆在途经沿线村庄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可有效降低噪声对沿线居民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生活垃圾、废菜茎叶、布袋除尘器废布袋、废弃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燃烧的生物质草木灰、布袋除尘灰用于农肥生产;污水处理污泥定期抽吸外运;废过滤器定期由厂家更换回收;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和废油桶以及沾油废物暂存于厂区内危险废物贮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施工期落实好大气、噪声、污水、固废环境相关防治措施,并严格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表1扬尘排放浓度限值,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排放限值要求。 6、该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233t/a、NOX:1.166t/a、COD:0.096t/a、NH3-N:0.0054t/a。
| 2025-10-17至2025-10-23 |

冀公网安备 130824020000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