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1-12       发布机构:财政局          字体:[  ]

体裁分类:检查标准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czj/176291275340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及其实施意见的要求,依法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确保执法检查合法、公正、高效,财政部制定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pdf


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