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三季度滦平县县级集中式饮用水 水源地水质状况报告
发布时间: 2025-12-10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分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基层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sthjfj/1765336062636
一、监测情况
为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2025年9月,对滦平县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窟窿山水库)水质进行了常规监测,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 监测点位
在取水口周边100米范围内,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二) 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评价指标包括表1的基本项目共20项(水温、总氮和粪大肠菌群不参与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单独评价。
三、评价结果
第三季度窟窿山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
备注:
1、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是指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和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
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饮用水的区别:饮用水水源为原水,居民饮用水为末梢水,水源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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