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张志富)
发布时间: 2026-02-11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基层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zrzyhghj/1770778228959
张志富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滦平县红旗镇河东村宅基地对应的证号为03-015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有《滦平县农村宅基地有偿有期限使用丈量登记表》证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志富
2026年2月11日

冀公网安备 130824020000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