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王桂伶)
发布时间: 2026-03-16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基层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zrzyhghj/1773644852052
王桂伶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滦平县金沟屯镇丁营村证号为滦集建(农宅)字第08-06-097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对应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有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存根号为滦证字第1173号)等材料证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克俭代
2026年3月16日

冀公网安备 130824020000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