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生态环境局滦平县分局 关于滦平县金沟屯镇滦河支流河道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4-22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分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基层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sthjfj/177736626609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4-8581284(行政审批大厅)、0314-8586786(监督管理审批股)

 传    真:0314-8581267

 通讯地址: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北山新区滦平县生态环境分局

 邮    编:06825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

影响

评价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公示日期

1

滦平县金沟屯镇滦河支流河道治理工程

滦平县金沟屯镇金沟屯东沟段、曹碾沟

滦平县水务局

承德永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滦平县金沟屯镇金沟屯东沟段、曹碾沟,金沟屯东沟段起点:117度34分51.034秒,41 度4分19.024秒终点:117度31分58.733秒,41度2分46.178秒曹碾沟起点:117度31分11.670秒,41度0分52.387 秒终点:117度31分10.033秒,41度0分51.330秒。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项目包括河道清淤工程及生态护岸工程;工程清淤总长度约4.6km,其中金沟屯东沟段治理长度4.55km;曹碾沟段治理长度0.05km;工程共新建生态护岸5386m,其中金沟屯东沟段新建护岸5285m;曹碾沟段新建护岸101m。           

                                   

1、格按照《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河北省2023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承德市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暂行办法》。文明施工,有序开挖。项目开挖过程中,施工单位对其进行洒水作业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经常洒水防治扬尘;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进行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外购商品混凝土进行建设,禁止在施工现场建设拌合站运输车辆的载重均符合有关规定。运输车辆行至居民区等人口分布较为集中的路段时,按要求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以减少扬尘产生量。易产尘物料、临时堆存的土方等进行苫盖处理,防止风蚀起尘。施工车辆均使用清洁燃料,加强车辆及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避免非正常排气。不需要的建筑材料、弃渣及时清理,不长时间进行堆积,保持现场整洁。施工期大气环境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表1扬尘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运输机械上面覆盖苫布,避免施工材料及清淤物坠入河道中,造成水环境二次污染。工程施工期施工机械设备维修和更换零部件去附近维修厂;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丰水期不施工。

3、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设备定期保养,严格操作规程。施工车辆进出时间合理安排,尽量远离声敏感点,靠近集中居民点时减速慢行。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严禁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6:00)施工,以减轻施工对周边居民生活的不利影响。合理布局施工现场,施工现场设置施工标志,并将施工计划报交通管理部门,以便做好车辆的疏通工作,以保证交通的安全、畅通。工程施工噪声主要受影响对象为场内施工人员,使用耳塞、耳罩等个人防护措施进行保护。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要求

4、减少物料在运输、装卸、施工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在施工过程中,废弃物料做到及时清运,施工完毕后清理好作业现场,以防因降雨冲刷造成污染。底泥弃土及时运至河道低洼处进行河道整平。加强教育和管理,保持施工场地清洁。

5、施工期间落实好《报告表》中陆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水生生态保护措施。落实好施工作业区的水质、水生生态保护措施。临时施工占地设置远离生态红线位置。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及时进行迹地恢复。同时,做好环境风险各项防范措施,避免引发环境风险。

 

2026-4-22至2026-4-28

 


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