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伟的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9-24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基层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zrzyhghj/1790228341736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6016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60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滦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203室
联系方式:0314-8586313 。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维承人/受遗赠人) |
1 | 张学吉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滦平县马营子满族乡于营子村
|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号滦集建(农)字第20-7-198号及地上房产 | 张伟 |
登记机构:滦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冀公网安备 130824020000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