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二期)
发布时间: 2026-09-22 发布机构:市场监管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基层公示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scjgj/1790234666223
滦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第二期)
按照国家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规定,现将我县食品安全抽检发现的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芹菜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白萝卜。被抽样单位:滦平县广兴综合商店。购进单位:滦平县北雁商城商贸有限公司滦阳路分公司。购进日期:2026年6月9日 。规格型号:散装。不合格项目:噻虫胺。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滦平县广兴综合商店购进白萝卜索取了销货清单、供应方资质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滦平县广兴综合商店履行了食品进货查验义务,能够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不知道所采购的白萝卜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对滦平县广兴综合商店免于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书编号:滦市监不罚〔2026〕11号。

冀公网安备 130824020000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