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告知公告

发布时间: 2026-10-23       发布机构:市场监管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基层公示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scjgj/1792740236692

滦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拟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告知公告

承德优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771家企业: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及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对承德优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771家企业(名单附后)拟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上述企业连续2年以上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本公告所列企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企业公告送达。请上述企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逾期不领取的即视为送达。如企业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者要求听证,应当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地址:滦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310室

联系电话:0314-8586280

特此公告。

附件:拟吊销营业执照的771家企业清单.xlsx


 

滦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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