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3-31 发布机构:应急管理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yjglj/1688091770056
滦平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中心、大队:
滦平县应急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滦平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滦平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29日
滦平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
产主体责任,防范事故发生,依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
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
府和应急管理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转变执法理
念、拓宽执法深度、严格规范执法,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严厉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有力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建设“生态强县、美丽滦平”、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滦平实践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工作目标。
各行业落实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要求,对纳入检查范围的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指导乡镇(街道)重点企业、重点事项执法全覆盖,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问题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严格公正执法,案件办理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杜绝行政决定被撤销或变更及行政诉讼案败诉。
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信息化工作部署,提高执法检查的信息化、规范化、精准化水平,2023年全面使用省“互联网+执法”系统及我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
(二)重点任务。依据全县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确定三
个方面重点任务。一是围绕重点检查事项清单,瞄准重大隐患和
第一责任人等“关键少数”,对重点企业开展精准执法检查,提
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二是围绕重大危
险源点、重点作业环节、重要作业行为,精心安排全国“两会”、
国庆节等重要时期的专项执法检查,推动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落实,确保重要时期安全稳定。三是围绕典型事故案例、安全生产举报、网络舆情等方面暴露出来的典型问题,深入剖析监管漏洞,完善监管措施,解决顽瘴痼疾。
三、执法检查安排
(一)执法检查范围。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安排和执法检查工作日测算(见附件1),确定执法检查企业199家。其中,重点检查企业40家,占执法检查企业数量的20%;一般检查企业159家,占执法检查企业数量的80%。
1.非煤矿山。重点检查复工复产的露天矿山和地下矿山、二等及以上“头顶库”。重点检查 18家(处),一般检查59家(处)。
2.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重点检查“两重点一重大”代表性企业。重点检查1家,一般检查62家。
3.工商贸行业。重点检查冶金、涉爆粉尘、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重点检查21家,一般检查38家。
(二)执法检查内容。专项执法检查内容见各行业执法检查
计划安排,共性内容主要包括以下9个方面:
1.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履行法定职责情况,重点是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情况,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实施风险辨识和管控检查情况。
2.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制度建设情况,采用技术、管理措施控制风险和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按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排查治理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情况,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措施组织开展评估等情况。
3.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
同时”管理规定情况,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情况,使用列入淘汰落后技术装备目录的工艺、设备情况。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情况。企业建立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情况,对包括被派遣劳动者、实习生在内的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开展情况;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三类人员”考核及持证情况。
5.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落实情况。企业现场作业管理情况,从事危险化学品特殊作业、涉爆粉尘、有限空间、爆破、吊装及国家有关规定明确的危险作业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情况。
6.应急管理建设落实情况。企业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救援组织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应急预案培训演练情况。应急物资、装备配备情况以及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情况;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等情况。
7.取得安全生产许可后保持安全生产条件情况。企业获得安全生产许可情况,严格依照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范围、事项从事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企业在取得行政许可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情况;转让、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情况。
8.安全生产安全费用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及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情况;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情况。
9.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企业相关强制性标准获取情况,各项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
(三)执法检查安排。县局各监察工作机构按照各行业监督检查计划安排(附件2至附件4)和教育培训、应急救援等重点执法检查事项(附件5),负责对纳入执法检查范围企业组织实施执法检查,具体任务分配和季度检查计划安排分别见附件6、附件7。按照全县工作部署,重点时期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组成行业检查组开展集中执法检查。教育培训、应急救援、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等专项执法检查,由承担监管任务的股、室、队对照重点执法检查事项(附件5),结合年度工作安排组织开展执法检查。
(四)执法检查方式。按照深入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
改革,切实提升执法效能的原则,针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及涉有限空间作业、涉爆粉尘企业等重点检查企业,开展“一企一策”精准执法;针对重点时期安全保障要求,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重大危险源点、高风险作业活动的企业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针对典型事故暴露出的突出违法问题,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风险以及投诉举报、网上巡查等发现的问题,根据不同时间节点、季节特点、地域行业特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托现代化监管载体,构建以风险隐患在线监测监控、视频监控等线上设施为主,线下核实、委托核实处置为辅的非现场执法监管模式,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执法效能。
四、工作要求
(一)规范执法检查程序。全面推行“一企一策”精准执法。结合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精准实施分级分类执法检查,确保每次检查问题查实查透,提升执法实效,减少执法检查频次。进入企业执法检查,执法人员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并将执法人员信息和执法行为规范告知企业。在检查方案中将执法工作要求、检查具体事项等内容详细列出并提前告知企业;对检查发现问题的描述要精准详实,准确判定性质、情节、危害、后果以及违法行为持续时间;检查结束后如实通报情况,进一步帮助企业提高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二)推行包容审慎执法。在开展日常检查执法时,对首次
发现的企业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实施“轻微违法首违不罚”,
以非强制性行政执法手段代替行政处罚;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实
施行政处罚要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同时提供跟踪指导、专家上门、技术帮助、法律咨询等多种服务,教育引导生产经营单位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服务,正确处理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关系,开展“精准执法+优质服务”,将查处非法违法行为与统筹解决相关善后问题结合起来,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三)推进执法工作信息化。全面利用省“互联网+执法”系统开展执法检查,做好检查方案、事项、对象的管理工作。及时将年度执法计划、临时执法计划、双随机计划录入系统,及时更新执法人员信息,及时将执法检查情况录入系统,逐步实现执法全程线上操作。构建分级负责、全面覆盖应急管理部门的工作网络。各股、室、队要制定本行业领域非现场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明确具体内容和处置方式,将网上巡查发现的异常情况、问题隐患、预警报警信息作为执法的重要线索和依据。
(四)严明执法检查纪律。各股室要切实强化执法意识,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对执法检查中不落实提前告知制度、检查方案不具体、检查走过场、违反执法程序、未采取包容审慎执法、摊派罚款等问题,凡经举报后查实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各股室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采取全过程记录措施,现场检查信息传送、发现问题环节记录等要保存,并及时录入系统。
附件:1.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2.非煤矿山行业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3.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4.工商贸行业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5.教育培训、应急救援重点执法检查事项
6.监督检查任务分配表
7.监督检查任务季度计划安排
附件 1
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监督检查力量
目前,县应急管理局定编在册人数为44人,其中县委县政府抽调从事其他工作6人,县局实际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为38人(其中从事财务、党务、办公室、工勤工作人员8人,其余30人全部纳入行政执法人员计算)。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依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 号)的要求,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250×30=7500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7500-3384-3080=1036天。
1.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160天(金属非金属矿山)
重点检查企业5家,每次参加人员2人、每年检查8次(含复查),检查工作日为:5×2×8=80天。
一般检查企业10家,每次参加人员2人、每年检查4次(含复查),检查工作日为:10×2×4=80天。
2.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300天(尾矿库和选矿厂)
重点检查尾矿库和选矿厂企业13家,每次参加人员2人、每年检查4次(含复查),检查工作日为:13×2×4=104天。
一般检查尾矿库和选矿厂企业49家,每次参加人员2人、每年检查2次(含复查),检查工作日为:49×2×2=196天
3.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256天
重点检查企业1家,每次参加人员2人、每年检查4次(含复查),检查工作日为:1×2×4=8天。
一般检查企业62家,每次参加人员2人、每年检查2次(含复查),检查工作日为:62×2×2=248天。
4.工商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320天
重点检查企业21家,每次参加人员2人、每年检查4次(含复查),检查工作日为:21×2×4=168天。
一般检查企业38家,每次参加人员2人、每年检查2次(含复查),检查工作日为:38×4×2=152天。
(三)其他行政执法工作日3384天
根据我局机构改革后的实际情况以及近3年数据测算。
根据我局机构改革后的实际情况以及近3年数据测算。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督导、检查考核500天。
2.实施及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行政许可500天。
3.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240天。
4.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300天。
5.开展宣传培训500天。
6.开展专项检查500天。
7.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244天。
8.集中执法活动600天。
(四)非执法工作日:3080天
1.机关值班1460天;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600天;
3.检查指导乡镇应急办工作100天;
4.参加党群活动520天;
5.年休假、病假、事假400天。
附件 2
非煤矿山行业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一、重点检查内容
(一)正常生产矿山企业重点执法检查事项
1.通风系统、排水系统、提升系统、供配电系统、安全出口以及采矿方法、开拓方式是否与批复的安全设施设计一致,是否按照设计组织生产,发生重大变更的是否履行了变更手续。
2.“三项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是否符合企业实际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要求。
3.是否存在矿矿相通等重大安全隐患。
4.井下特种设备是否按规定检测检验,并取得安全使用证或
者安全标志。
5.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设施。
6.外包工程是否落实《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二)基建矿山企业重点执法检查事项
1.安全设施设计是否经应急管理部门审查同意。
2.是否按照批准的范围和设计进行施工建设,发生重大变更
的是否履行了变更手续。
3.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建立单位是否取得相关证照、资质。
4.是否超建设工期继续组织建设。
5.是否存在以采代建现象。
(三)尾矿库重点执法检查事项
1.基建尾矿库安全设施设计是否经应急管理部门审查同意。
2.是否按照批复的安全设施设计组织生产,发生重大变更的
是否履行了变更手续。
3.是否存在非法排尾行为。
4.排洪系统是否健全,排洪设施是否淤堵或损坏。
5.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坝体稳定性分析和安全
现状评价。
6.三等以上尾矿库是否安装了在线监测系统,系统是否能够
正常使用。
7.尾矿库外坡比、干滩长度、浸润线埋深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8.尾矿库日常管理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要求。
二、执法检查安排
计划执法检查77家。其中重点执法检查 18家,结合复工复产验收,一般检查企业59家。有关中介单位(安全评价机构、检验检测机构以及培训机构等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和工程承包单位、勘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随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时一并进行。
金属非金属矿山组负责检查5家重点企业。具体检查企业如下:滦平县兆丰矿业有限公司、滦平县鑫利源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德新源矿业有限公司、滦平县骥腾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滦平富兴矿业有限公司。
尾矿库和选矿厂组负责检查 13家重点企业。具体检查企业如下:承德宝通矿业有限公司、滦平县骥腾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德天宝集团滦平铁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滦平县京铁磁源铁选有限公司、滦平县鑫利源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滦平县信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滦平金鑫源矿业有限公司、滦平县岭兴矿业有限公司、滦平县滦河矿业有限公司、滦平县进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承德丰顺工贸有限公司、滦平金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滦平县小营乡利民矿业有限公司。
三、执法工作措施
(一)严格依法行政。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把法律法规作为开展监督检查的标准和依据,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文件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坚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执法检查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对于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均需经法制审核后方可实施。对因检查不认真、事实不清楚、程序不合法、证据不充分、自由裁量权使用不当、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等,导致在行政复议中执法决定被撤销或被变更、在行政诉讼中败诉的,要追究执法人员的责任。
(二)严格执法处罚。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重大问题隐患要要严格执法、严厉处罚,建立执法检查工作台账。坚持严管重处,始终保持执法处罚高压态势,加大对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对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要严厉查处非煤矿山企业是否按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情况,对强制实施行业范围内企业未投保安责险的,严格依法处罚。在检查中发现安全评价报告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重大疏漏的,依法对中介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对拒不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指令;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等违法行为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突出检查重点。要结合有关重点工作部署及季节特点、
行业特点,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抓住监督检查的重点、难点,
有针对性开展工作。按照“要转变安全生产的方式方法,要坚持一项一项地抓,一个领域一个领域地抓,要从暗查暗访发现的薄弱环节去抓”的指示要求,紧紧围绕非煤矿山八类典型事故隐患开展暗查暗访。始终把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开展“双控”机制建设情况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采取线上与线下执法相结合的方式,督促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推动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
(四)强化专项治理。与有关股室积极协调配合,将非煤矿山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备案,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挂证虚聘、转借资质、转包合同、超资质范围、出具虚假报告(证明),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外委队伍的规范使用等作为专项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
(五)严格执法纪律。监督检查人员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
设相关规定,严格依法行政,公正、公开、公平执法,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并公示,主动接受检查对象及社会的监督。
附件3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监督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内容
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执法检查事项
1.新招录(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操作岗位人员是否
经实习期满独立上岗作业。
2.是否存在脱水、装卸、倒罐作业时,作业人员离开现场或油气罐区同一防火堤内切水和动火作业同时进行的情况。
3.是否按照规定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是否按
照规定对有限空间危险因素进行辨识或者是否辨识不全存在缺项;是否按照规定对辨识出的有限空间危险因素进行分级管控;是否对存在中毒窒息或者易燃易爆危险因素的有限空间区域实行人员出入及过程管控。
4.是否存在将火种带入易燃易爆场所或存在脱岗、睡岗、酒后上岗行为。
5.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罐区、仓库等设施与周边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6.地区架空电力线路是否穿越生产区,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
求。
7.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是否满足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
8.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车间、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与员工宿舍的距离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9.是否存在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情况。
10.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是否实现自动化控制;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大型化工装置是否设置紧急停车系统;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是否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SIS)。
11.油气储罐是否按规定达到以下要求的:(1)液化烃的储
罐设液位计、温度计、压力表、安全阀,以及高液位报警和高液位自动连锁切断进料措施。
12.在易燃易爆的爆炸危险区域内是否按相关国家标准使用防爆工具、防爆电器或采取防爆措施。
13.在厂房、围堤、窨井等场所内是否设置有毒有害气体排放口,是否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14.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是否按照标准设置、使用或定期检测校验;以及报警信号是否发送至有操作人员常驻的控制室、现场操作室进行报警。
15.在用装置(设施)安全阀或泄压排放系统是否正常投用。
16.危险化学品是否按照标准分区、分类、分库存放,或存在超量、超品种以及相互禁忌物质是否存在混放混存情况。
17.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18.是否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或者是否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
19.是否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20.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是否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二、执法检查安排
计划执法检查63家。其中重点执法检查1家,按一般检查企业62家。结合季节风险特点,组织开展全面系统的执法检查。具体检查安排如下:
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股负责检查1家重点企业:承德美德石化有限公司
三、执法工作措施
(一)坚持统筹指导。突出以点带面,防控行业重大安全风
险,示范指导,推动基层部门规范化、专业化执法。视情抽调乡镇执法人员跟班学习,提高执法效能,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为同类企业提供相互学习交流机会,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坚持问题导向。以安全风险大、近三年发生过事故企业和安全生产条件差、问题突出的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观摩执法。根据执法领域企业分布情况,聘请行业专家组成执法检查组,明确工作分工,实施精准执法。
(三)明确执法事项。及时向企业公布重点执法检查事项清
单,提前告知,通过执法检查“开卷考试”,引导企业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根本上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要严厉查处危险化学品企业是否按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情况,对强制实施行业范围内企业未投保安责险的,严格依法处罚。
(四)坚持标本兼治。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逐一对照
法规标准规范,剖析问题根源,倒推管理漏洞和制度缺陷,查找
问题隐患出现的深层次根源;通过全面细致检查,向企业提出提
升本质安全水平的意见建议,向乡镇提出执法工作建议。
(五)坚持跟踪问效。通报执法检查情况,将发现的问题隐
患、违法条款、处罚决定进行通报,对发现的共性问题、重点问题进行剖析,组织开展跟踪抽查,监督指导同行业相关企业举一反三,自查自纠,真查实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附件4
工商贸行业监督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内容
(一)涉爆粉尘企业重点执法检查事项
1.不同种类的可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是否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是否互联互通。
2.干式除尘系统是否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抗爆等一种或多种控爆措施。
3.除尘系统是否采用重力沉降室除尘,或者是否采用干式巷
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4.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是否规范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5.粉碎、研磨、造粒、砂光等易产生机械火花的工艺,是否规范采取杂物去除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6.未按规范制定粉尘清理制度,作业现场和相关设备设施积
尘是否及时规范清扫。
(二)有限空间作业重点执法检查事项
1.是否按照规定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或者是否方案未经
审批擅自作业。
2.是否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是否向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帽、全身式安全带、三脚架、安全绳,以及与作业环境危险有害因素相适应的检测报警仪器、正压式呼吸器等劳动防护用品。
4.是否对承包单位的有限空间作业统一协调、管理。
二、执法检查安排
计划执法检查 59 家。其中重点执法检查 21家,一般检查企业38家。加强对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企业以及发生过事故、有严重失信记录、存在重大隐患的重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配合开展对工商贸企业环保设备设施托管环节的检查。选择典型企业开展示范执法、观摩执法、交叉执法等,做到典型铺路、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基层执法水平,发挥好县级执法主力军作用。
工商贸行业安全监管股负责检查 21 家重点企业:承德信通首承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滦平华都食品有限公司、承德锦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德三元金星鸭业有限公司、承德二商大红门肉类食品有限公司、承德北宇环能科技有限公司、承德华朗食品有限公司、承德大金星食品有限公司、承德伯瑞绿色食品有限公司、承德柏瑞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北京三元种业有限公司滦平分公司、滦平县华鑫钢结构工程公司、承德泰合铭金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德东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滦平县宝财铁选有限责任公司、承德康熙酒业有限公司、滦平远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承德承创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承德业鸿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承德弘润建材制造有限公司、承德云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三、执法工作措施
(一)加大执法力度。结合专项执法、集中整治、异地执法等工作,深入开展工商贸重点行业排查整治,务求执法实效。一是充分运用明查暗访、随机抽查、视频调度、线上巡查等方式,持续开展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当即提出处理意见,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处罚,着力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到岗不履职、重大风险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等突出问题;对发现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走过场、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企业,坚决予以上限处罚、责令企业停产整改。二是要综合用好约谈企业负责人、通报、媒体曝光、降低企业安全诚信等级、“黑名单”以及停电、查封扣押设备设施、行刑衔接等手段,严厉惩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落实部门监管执法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大问题整改跟踪督查、督导调度力度,督促整改责任措施落实,对责任不落实、检查不到位、失职渎职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追责问责,保持安全生产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
(二)提高执法水平。一是创新执法工作模式。在重点检查企业中全面推行“三位一体”工作模式,采取“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总结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执法+专家”检查模式,“双随机”抽查模式,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岗位操作员工进行座谈问询,做到执法前告知、现场逐项核查和交流反馈,进一步提高执法标准。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检查坚持做到全过程记录,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严格履行重大案件备案程序,按照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要求,按时填报互联网+安全生产系统,严格落实 24 小时行政执法处罚信息首报要求,及时填报案件查处续报情况,所有行政处罚结果均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加强对双随机执法监察平台的使用,作为执法检查工作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
(三)加强信息化应用。一是深入执法信息化应用,充分利用互联网+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利用信息化系统开展执法检查,持续完善线上依法办案,执法案卷和数据及时录入系统,公示行政处罚结果,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二是加强线上巡查和视频调度。做好两会、国庆等重点时期工商贸行业执法工作,特殊重点时期采取线上巡查和调度的方式开展执法工作,根据行业特性、企业特点、季节特征、工作实际,利用电话、视频监控、云视频系统监测监控预警系统等线上手段,加强对企业主要生产区域、重大危险源点、高风险作业区域、主要参数预警情况的巡查,对于线上核实存在问题隐患的,责令企业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四)提升执法温度。按照省、市、县统一安排部署,深入落实各项优化营商环境措施,通过执法检查推动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一是审慎落实包容免罚制度。严格贯彻落实“轻微不罚”和“首违免罚”清单,公正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在实际执法工作中做到准确适用,将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的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属于免罚范围内的要依照程序免罚到位,综合运用责令整改、批评教育、提醒告诫等手段,督促指导企业及时整改问题隐患,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二是强化对企业的指导服务。推行“告知式”执法,将检查内容事项提前告知企业,引导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执法检查过程中,充分利用专家库和第三方技术力量,为执法检查提供技术支撑,开展“说理式”执法。针对检查发现问题隐患与企业交流反馈,通过专家指导服务,向企业提供安全咨询和整改指导,督促企业举一反三,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提升执法检查效果。
附件5
教育培训、应急救援重点监督检查事项
一、教育培训重点检查内容
(一)安全培训机构重点执法检查事项。按照《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规范》地方标准核查管理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要求;核查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制度、岗位职责、考核机制是否健全;核查专(兼)职师资力量是否充足、是否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核查固定培训场地及实训设施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存在未按照培训大纲培训;是否擅自压缩培训学时、讲解习题代替理论培训;是否存在实操实训流于形式等情况;是否存在安全生产培训档案不健全、建档不规范、要素不齐全甚至档案造假等情况;是否存在与考试机构和考试点勾结,举办“包过班”,参与考生作弊,倒卖安全生产资格(合格)证书,收取高价培训费用等情况。
(二)安全考试机构和考试点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对照《河北省特种作业考试点建设项目审查验收标准》,核查是否存在考试管理制度不健全、理论和实操考试场地、设备不达标等不具备考试条件的情况;是否存在从事与所承担考试任务有关培训活动的情况;是否存在未严格按照考试计划组织实施考试的情况;是否存在完全以问答代替实操考试的情况;是否存在未安排监考、考评人员进行理论考试监考和实操考评,考务人员违反考试纪律的情况;是否存在未进行考试全过程录像,录像资料未建立档案,考试数据采集格式不规范、信息不准确,考试档案造假的情况。
(三)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执法检查事项。主要负责人是否制
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计划;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具
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是
否存在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的情况;其他从业人员“三级教
育”是否严格落实有关培训大纲及规定;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以及
从事加工、制造业生产单位新入职其他从业人员是否按照有关培
训大纲及考核规定,进行厂级、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企业采用“四新”人员、离岗 6 个月以上人员、转岗人员、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实习人员、被派遣劳动者等是否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考试。
二、应急救援重点检查内容
(一)应急预案重点执法检查事项。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行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应急预案职责,各分管负责人是否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预案编制前是否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预案发布前是否进行论证或评审,应急预案是否按要求向有关部门备案,是否定期开展应急预案评估、修订;应急预案中人员的职责分工,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与本企业应急能力是否适应;企业应急预案体系之间,以及与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应急预案是否相衔接。
(二)应急演练重点执法检查事项。是否按规定制定年度应
急演练计划;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否按规定每年至少
演练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是否对应急演练
进行书面评估总结。
(三)应急救援队伍重点执法检查事项。是否按规定建立专
(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因生产规模较小未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
是否与邻近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
(四)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管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是否按
规定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是否建立应急救援器材台
账和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台账,台账是否与实物相符;应急救援器
材是否定期检测,是否建立维护保养记录,各种应急救援设备、
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重点岗位工作人员是否会正确使用应急
救援器材等。
(五)应急救援开展重点执法检查事项。事故风险可能影响
周边单位、人员的,是否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了周边单位和人员;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是否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主要负责人是否立即组织抢救。
附件6
监督检查计划分配表
序号 | 股室名称 | 重点检查 计划数 | 一般检查计划数 | 合计 |
1 | 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采区组) | 5 | 10 | 15 |
2 | 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尾矿库选厂组) | 13 | 49 | 62 |
3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 1 | 62 | 63 |
4 | 工商贸安全监督管理股 | 21 | 38 | 59 |
合计 | 40 | 159 | 199 |
附件7
监督检查任务季度计划安排表
股室名称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合计 | ||||
重点检查企业(家) | 一般检查企业(家) | 重点检查企业(家) | 一般检查企业(家) | 重点检查企业(家) | 一般检查企业(家) | 重点检查企业(家) | 一般检查企业(家) | ||
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采区组) | 5 | 0 | 5 | 3 | 5 | 5 | 5 | 2 | 30 |
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尾矿库选厂组) | 7 | 13 | 6 | 13 | 7 | 13 | 6 | 10 | 75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 1 | 13 | 0 | 20 | 1 | 14 | 0 | 15 | 64 |
工商贸安全监督管理股 | 17 | 6 | 4 | 19 | 12 | 8 | 9 | 5 | 80 |
合计 | 30 | 32 | 15 | 55 | 25 | 40 | 20 | 32 | 249 |
备注:重点检查企业40 家,双随机抽查一般159家,重点检查为计划总数的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