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县政府采购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4-03-25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zfb/1721268209939
《滦平县政府采购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滦平县政府采购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经滦平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四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4年3月22日以滦平县人民政府〔2024〕9号文件公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现就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优化营商环境、“双盲”改革等政策不断出台,为明确各采购当事人权责关系,进一步规范我县政府采购活动,防范政府采购廉政风险,促进政府采购公平交易,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工作目标
《办法》列示了政府采购各环节的权利和责任约束,对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了重要的政策参考,确保了全县政府采购活动依法规范、高质高效的开展。为构建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营造良好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三、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四、文件结构和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6个部分。第一章 总则 主要内容是明确了政府采购各名词的概念,政府采购的范围、资金性质和政府采购的原则。
第二章 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 主要规范了以下方面:一是预算编制阶段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要求;二是政府采购计划办理程序及所需材料;三是采购方式的选择及适用场景;四是招标文件编制标准及开标过程;五是政府采购合同管理。
第三章 政府采购权责义务 主要规范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的权利义务。一是采购人方面主要规范其主体责任,包括建立采购内控机制,健全部门内部责任分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编制确定采购需求并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对采购文件的内容进行审查,并对采购文件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控制管理采购过程及各类信息的发布;采购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依据。二是代理机构方面主要规范其从业人员的职业能力和水平;对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进行审查;合法合规组织采购活动;代理机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依据。三是供应商方面主要规范其在质疑和投诉中的权利和义务及供应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依据。四是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方面主要规范其在参加评审活动中工作纪律;在评审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的处理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依据。
第四章 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 主要规范了各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落实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执行政府采购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政策;二是规范各类保证金的收退及不允许收取保证金的情形;三是合同管理及信息公示;四是严禁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严禁各类阻碍营商环境的壁垒门槛;五是“832”平台采购工作;六是双盲评审改革。
第五章 监督管理 主要规范了财政部门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财政部门处理投诉流程及处理投诉期间对采购人的处方法。
第六章 附则 明确了本文件的解释权和执行时间。
相关政策文件: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滦平县政府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