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百湾镇2013年村级综合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 2013-01-01       发布机构:张百湾镇          字体:[  ]

体裁分类:政策文件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       索引号:000962509/2013-00019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准确地考核各村工作实绩,进一步加强我镇村两委班子建设,充分调动积极性,确保各项目标圆满完成,推动镇域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一)坚持全面、客观、公正、求实的原则,有利于调动两委班子工作积极性,推动工作创新。

(二)坚持共性指标考核、重点工作考核与阶段性工作、临时交办工作完成情况考核相结合,实绩分析与镇领导综合评价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兼顾,综合评价。

(三)坚持分类考核,合理设置目标考核体系,便于实际操作。

(四)坚持以实绩考核为依据,综合运用考核结果。

二、考核内容

定量考核:(工作实绩考核)(100分)占90%的权重。

(一)共性指标考核(60分)

1.党建及精神文明(10分)

(1)党务工作(5分)

(2)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分)

2.社会管理创新和综治维稳工作(16分)

(1)综治工作(6分)

(2)信访稳定工作(10分)

3、农业农村工作(14分)

(1)农业基础工作(2分)

(2)农业产业化工作(3分)

(3)护林防火工作(7分)

(4)规范农村财务管理(1分)  

(5)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1分)

4、经济发展及安全生产工作(8分)

(1)按要求完成企业公司、食安办下达的各项任务目标,积极配合工作(4分)

(2)企业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道路安全等(4分)

5、计划生育工作(5分)

(1)按要求完成主要工作指标(3分)

(2)计生基础工作(2分)

6、社会事务(7分)

(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工作(2分)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2分)

(3)村级环境卫生整治工作(2分)

(4)村级文化建设(1分)

(二)本村重点工作考核(40分)

根据本村上报的重点工作,经镇审核后年初签订目标责任书,年终对照目标责任书视具体完成情况予以考核。

定性考核(100分)占10%的权重。

包括日常考察、民主评议、个别座谈、镇领导综合评价等内容。

三、梯度分值的确定

在共性考核的基础上,针对年初各村承诺的重点工作,视其工作数量、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完成时限等因素设立1-10分的梯度分,各村工作梯度分数根据年终实际考核情况由党委会研究确定。

四、加减分因素

在坚持百分制考核的基础上,设立加减分因素。

(一)加分因素

1.表彰奖励加分:2013年度受到省、市、县表彰的分别加3分、2分、1分,(以考核年度内颁发的奖旗、奖状、通报等为准)。同一奖励按最高奖励级别加分,不重复加分;属于达标类的奖励不予加分。

2.阶段性工作加分:圆满完成承担的铁路拆迁、架电、征占地等阶段性工作,单项工作加分原则上最高不超过3分。

3.临时性工作加分:对于镇交办的重要临时性工作或接待任务等,视难易程度和完成情况可适当加分,单项工作加分最多不超过3分。

4.圆满完成基层建设年、扶贫攻坚等上级部门的重大活动、重要诀策,可适当加分,单项工作加分原则上最高不超过3分。

5.本村工作有创新、为我镇重点工作完成做出贡献或其经验做法值得其他村借鉴、推广的,在年终考核时可适当加分,具体加分分值由镇党委会研究确定。

(二)减分因素

1.村两委班子成员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党政纪处分以上的,每出现一例减1分。同一案件涉及多人不重复减分。

2.在信访稳定、防火防汛、安全生产工作中受到通报批评的,每次减1-2分。

3.本村承担的工作,未按时完成或给镇带来负面影响的,视工作难易和重要程度,每项减1-2分。

(三)加减分因素的确定

被考核各村提供的(各口掌握的)加分因素材料及由各口提供的减分因素材料,由党政办初步审核,并根据本办法规定计算加减分值,报党委会审核确定。

五、不得列为实绩良好以上档次的几种情况:

(一)村两委班子考核出现下列情况之一:领导班子整体软弱涣散,政令不畅,工作成效不明显的;村主要领导不团结,对本村整体工作产生消极影响的;村主要领导在考核年度内受到党政纪处分,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村两委其他成员在考核年度内违法犯罪的;村班子民主评议较差率高于10%的。

(二)综治和维稳工作年终考核被  "一票否决" 的。

(三)计划生育年终考核被 "一票否决" 的。

六、考核时限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0日。

七、档次划分

以年末综合考核得分排定位次:按实绩突出的村不低于总数的30%、实绩良好的村不低于总数的50%、实绩一般和实绩较差的村不高于20%的比例确定,总分达不到80分的视为 "实绩较差" 。

八、考核结果运用

(一)年终根据各口考核得分情况,分不同梯度给予各村奖励工资。

(二)本年度考核结果于下年度经济会上予以通报,其中被评为 "实绩突出" 和 "实绩良好" 的村为受奖村,被评为 "实绩一般" 的村为免奖村,被评为 "实绩较差" 的村为受罚村。被评为 "实绩较差" 的村,取消当年度一切表彰。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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