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前三季度我县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迅速
发布时间: 2016-10-26 发布机构:国统滦调队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统计信息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402118394/2016-00014
2016年前三季度我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776元,占年初计划的86%,同比增长10.9%,收入水平在八县三区居第7位,与全市平均水平相比仅差1.65%,增速居第一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8734元,占年初计划的75%,同比增长9%,收入水平在八县三区居第5位,高于全市平均水平0.3%,增速居第4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