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县司法局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 2020-04-09       发布机构:司法局          字体:[  ]

体裁分类:机构职能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       文号:       索引号:sfj/1586412063582

滦平县司法局为正科级单位,主要负责:(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督察工作。(2)承办各部门报送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3)负责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对县政府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和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承办县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务。(4)承担统筹推进滦平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县乡两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承办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5)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全县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县调解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县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司法所建设。(6)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7)负责制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负责全县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股管理工作。(8)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等物资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9)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管理全县司法行政干部队伍。(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司法局办公室电话:0314-8583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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